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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周村区检察院"检察建议"让群众吃上放心羊肉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

  山东法制传媒讯:淄博市周村区检察院近日针对辖区羊肉和羊肉制品市场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发出的《检察建议》就像一道“紧箍咒”,紧紧地套在行政执法部门头上,督促他们依法规范行政。在检察机关《检察建议》的督促和跟踪问效下,周村区食药、畜牧、公安三家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对辖区的羊肉及羊肉制品市场进行了拉网式执法检查,共查扣未经检疫的“问题羊肉”800余斤,下达责令停业通知书21份,对14家非法经营羊肉制品的业户进行了处罚。

  羊肉怎么了?检察机关为何介入?突然进行如此规模的突击检查又是为何?事情还得从今年的2月说起。

  2月上旬,在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张周路孝妇河附近、联通路梅家河大桥、正阳路米山村附近等多地均出现了一批批露天悬挂出售羊肉的摊点,而且价格均低于市场正常羊肉价格10元左右。据群众反映,这些摊点所出售的羊肉均未经检疫,羊肉来源不明,卫生状况和食品安全状况较差,叫卖了很长时间却无人来管管。得知这一情况后,周村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干警对辖区内涉及羊肉及其制品的屠宰主体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走访调查。这一走访不要紧,真的发现了问题。

  “羊肉多少钱一斤?”检察干警吴媛媛问。“23元,新鲜的,刚杀的。来点吧。”位于孝妇河大桥南侧一位摊主说。“能有保证吗?有检疫证明吗?”“咱这不需要检疫,都是现宰现杀的,绝对保证新鲜。”该摊主说。“是不是真羊肉啊?超市都三十多一斤,你新鲜的肉咋卖得这么便宜?”一旁的一位市民插嘴问到。“咱就图个薄利多销。”摊主随口应付道。这天,干警吴媛媛和杨威走访了8个露天悬挂出售羊肉的摊点,无一处售卖的羊肉经过检疫。交谈中,摊主们都把“新鲜”当成了没有检疫的“挡箭牌”。冬春交替季节风力较大,路边尘土不时扬起吹起,直接吹到了无任何遮挡的羊肉上。

  在走访中,检察官还了解到,该辖区部分火锅店仍没有按照《山东省关于规范羊肉及其制品屠宰和生产经营行为的通告》公示羊肉信息,提供混合肉的,也未向消费者明确告知。作为行政监管和执法单位,区食药局、区畜牧局未能及时履行职责,对出台的新规宣传、查处不到位;部分羊肉销售商公然叫卖未经过检疫的羊肉,火锅店经营者对于要求公示羊肉的信息一事并不知晓。

  食品安全无小事,针对上述问题,淄博市周村区检察院及时向区食药局、畜牧局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同时将证据材料在发送时一同出示。建议食药、畜牧、公安等部门加强协作,达成联合共治意识,调动镇、街道基层监管力量,全面落实属地责任,严厉打击惩处;在羊肉及其制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对从事羊肉收购、屠宰及羊肉产品加工的业户或摊点进行清理整顿,对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责令停止经营、限期改正或给予行政处罚;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监督,不断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知识及消费维权意识,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为确保检察监督效果,我们在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对该建议的落实情况展开了跟踪问效。”吴媛媛告诉记者,期间,检察机关与区食药局、区畜牧局召开座谈5次,召开了2次由检察、食药、畜牧、公安四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在检察机关的建议和督促下,2月下旬,由食药、畜牧、公安三家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对187余家活羊收购、屠宰,羊肉制品储存、经营单位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并对多家储存羊肉制品的冷库进行了突击检查,全面规范了羊肉市场。为了确保执法成效的权威性,检察机关建议食药部门委托权威检测机构对辖区市场上的羊肉以及羊肉制品进行抽样检查。对此,食药部门积极落实检察建议,并委托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对查处的问题羊肉是否存在猪源、鸭源、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等瘦肉精成分等项目进行了检测。经过检测,共查扣未经检疫的“问题羊肉”近800斤,下达责令停业通知书21份,对14家非法经营羊肉制品的业户进行了处罚。

  3月上旬,周村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干警对羊肉市场进行回访时看到,露天临时摊点已经取缔,固定的羊肉店和火锅店等羊肉制品经营业户都将肉制品的来源、是否检疫合格、质量等级、保质期限等“身份证明”摆放在显眼位置。一家羊肉经营业户对此举拍手称赞:“前阵子,市场上的‘无证羊肉’卖价比我们的进价都高,现如今市场更加规范了,我们也不担心被‘无证羊肉’抢走顾客了,老百姓也能吃上放心肉了。”

  这是周村区检察院履行检察职能守护百姓餐桌的一个缩影。“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和对食品安全执法的监督力度,为老百姓的‘舌尖上的安全’护航。”周村区检察院检察长于强如是说。(卢金增 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