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宁宇)10月11日上午,山东省烟台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66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秀香主持会议,副主任潘士友、刘森、陈洪军,秘书长王玉琪出席会议。会议决定,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10月23日上午召开,会期半天。
会议研究了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有关事项,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表决《烟台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草案表决稿)》;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市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烟台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校地融合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推动烟台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会议印发了关于对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题询问的工作方案(讨论稿),关于全市工业互联网生态产业链发展情况的视察意见(讨论稿),关于全市未来产业发展情况的视察意见(讨论稿),关于对居民小区燃气安全管理和改造情况的视察意见(讨论稿),关于《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辛安河以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四个控制性详细规划备案报告的说明、市政府提请的备案报告及文本图则,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山东省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讨论稿),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赴重庆、成都、宜宾三市学习考察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住会委员,副秘书长,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等列席会议。(山东省烟台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