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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钢城区法院:伐树压苗起纠纷,法院调解化矛盾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蔺相虹)近日,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砍伐树木引发的财产纠纷案件。
 
    王某与李某系同村村民,且王某家林地与李某家田地相邻。某日,王某将自家大树卖于张某,并由张某负责大树的砍伐及托运。张某砍伐树木的过程中不慎将李某培育的苗木幼苗压毁,双方就毁损事实及损失金额争执不下,诉至钢城区法院。
 
    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决定启动“法官+调解员”联动调解模式。承办法官先是带领团队赴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在双方当事人的见证下,对受损的近200株幼苗进行逐一清点,并在现场理清案件事实、确定双方争议的矛盾焦点,有效缓和了双方当事人激烈的对抗情绪。随后,承办法官多方咨询辖区内种植同类苗木的农户,对双方争议较大的幼苗价格作出市场价值估算,制定了基本的调解方案。人民调解员根据调解方案分别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开展精细化调解,推动双方当事人逐步达成共识。
 
    最终,在承办法官、人民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的反复沟通下,张某同意赔偿李某损失,双方矛盾得以实质性化解。(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