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德华)清明节将至,为提升民众法治素养,营造文明祭祀新风尚,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高桥司法所积极开展期间清防火安全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组装宣传车、设立移动展板、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辖区群众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从法律的角度明确提示引起火灾将会承担的法律责任,强化群众的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醒村民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本次活动组装宣传车2辆、设立移动展板10块、悬挂条幅180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引导广大群众转变祭扫旧俗、选择文明祭扫方式,切实履行预防火灾、报告火情的义务,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供稿: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高桥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