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聚餐暗藏贪念,趁人不备顺手牵羊
时间:2026-04-02 16:32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作者:消息 点击:次
山东法制传媒网:(赵甄蓬)本是亲密无间、无话不谈的闺蜜,却因一时贪念反目成仇?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样一起令人唏嘘的盗窃案,被告人李某不仅亲手葬送了多年情谊,更因触犯法律受到了应有的制裁。
案件的起因,本是一场再寻常不过的闺蜜小聚。被告人李某受邀到被害人孙某家中吃饭,可在去往孙某家的路上,一个罪恶的念头在李某心中悄然滋生。到了孙某家后,李某假意如常寒暄,趁着孙某在厨房忙碌洗菜、毫无防备的间隙,谎称要去打电话,径直走进了孙某家的主卧室并关上了房门。随后,她将孙某放在衣柜最上方的钻戒、黄金素圈手镯、黑珠手串、黄金豆等多件贵重首饰,悉数装进了自己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内,大摇大摆地将财物盗走,离开了孙某家。晚上孙某发现衣柜上的贵重首饰不翼而飞,反复翻找后仍不见财物踪迹,孙某心中一凉,随即报警。经鉴定,李某所盗的饰品市场总价值达7000余元。
案发后,在法律的威严与内心的愧疚之下,李某主动投案自首,并且将所盗的全部饰品完整返还给了被害人孙某。同时,李某与孙某达成了赔偿谅解协议,试图弥补自己犯下的过错。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考虑其自首、退赃、取得谅解等情节,最终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说法
朋友之间,本就建立在相互信任、坦诚相待的基础之上。但这份信任,绝不是触碰法律底线的“挡箭牌”,更不是实施违法犯罪的“通行证”。哪怕关系再亲密,也绝不能因为一时贪念,利用他人的信任去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熟人、亲友之间的盗窃,看似只是“拿了点东西”,实则不仅严重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益,更会彻底摧毁多年的亲情、友情,给双方造成难以弥补的情感伤害。
与人交往,务必坚守道德与法律的双重底线,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切勿贪图小利、心存侥幸,做出侵害他人财产的违法犯罪举动。否则,不仅会辜负他人的信任,更会让自己付出惨痛的代价。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即便是面对至亲好友,也要妥善保管好个人的贵重财物,时刻增强自我财产安全防范意识,不给别有用心之人可乘之机。
供稿: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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