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日照市岚山区工商局开展重点行业消费维权行政约谈活动 
            
-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张磊 张明玲)为适应消费维权新常态,全面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前移,夯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责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1月31日,山东日照市岚山区工商局对2017年度消费者比较关注的卖场超市、网络运营商等行业的1
 
            -  
               山东郯城:智能服务“一线牵” 求助法律不再难 
            
-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高军)这是马头镇马西社区繁荣街姓付的一家兄弟四个,因老房子的房产归属问题造成纠纷。镇司法所人员主动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经第三方评估公司估价10万元,老四分头赔偿三家两万元,妥善解决了这一民事问题。 家住马头镇髙册社区张高册
 
            -  
               许小军:丈夫为保婚姻写下“保证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 夫妻本应和和美美,携双手共患难。可是当今时代,婚外情、包小三、包少爷已经成为潮流,导致诸多的夫妻在心里上都缺乏安全感。再加之报纸、网络、电视报道夫妻因婚外情、家暴而家庭破裂等新闻屡屡出现,更加剧了不少夫妻要求对方写下婚内保证书。 近日,笔者
 
            -  
               无过错方离婚后能提起损害赔偿吗? 
            
- 刘某与于某在一次相亲会上认识的,经过一年的恋爱,二人领取了结婚证。结婚后,因为家里的开销与日俱增,刘某就到外面打工去了,于某留在家中一边伺候公婆,一边干家务活。刘某与于某一年只见两三次面。近两年来,刘某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经朋友告知于某才
 
            -  
               同居期间的借款,能按共同债务处理吗? 
            
- 何某与张某认识半年后开始同居生活。在两人同居期间,何某与张某共同承包了一块土地,因缺乏资金,何某向马某借款共计6万元,该款全部用于土地的投入。借款到期后,经马某多次催要,何某一直未偿还借款。同居期间的借款,能按共同债务处理吗? 按照《最高人
 
            -  
               没有监护人怎么办? 
            
- 李某父亲早逝,从小就与母亲相依为命,现在其母亲年龄也大了,自己由于小时候发高烧没有得到及时救治,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现在的李某既没有兄弟姐妹,也没有其他亲人可作作他的监护人,面对这种情况,李某应该由谁履行其监护职责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  
               监护关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 
            
- 如果自然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监护人对其进行监护,以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交往,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监护关系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
 
            -  
               不愿意担任监护人怎么办? 
            
- 王某有兄弟五人,他的二弟患有脑瘫,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以前是他们父母作为监护人,现在王某的父母都已去世,他的兄弟们商量后决定由王某对其二弟进行监护,但王某认为自己的身体不好,又有较多孩子需要照顾,不同意担任其二弟的监护人,对于这种情况,王某
 
            -  
               怎么理解诉讼中的“行为保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所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
 
            -  
               宅基地可以向非本集体组织成员转卖吗? 
            
- 2015年3月罗某与倪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协议约定罗某以10万元的价格将位于田县于托格日尕孜乡喀日巴格村的宅基地及房屋卖给倪某,在倪某支付价款后,罗某将房屋移交给了倪某。倪某不属于托格日尕孜乡喀日巴格村集体组织成员。现罗某向法院起诉,请求确
 
            -  
               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财产,还能再起诉吗? 
            
- 赵某与李某于2010年结婚,婚后李某因赵某出轨,向法院起诉离婚,双方在法庭对共同财产和债务进行了举证,2016年6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2017年1月,李某发现赵某在2016年1月以陈某的名义购买了一处房产,在2016年9月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李某还能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分
 
            -  
               山东临清先锋居民房产及耕地农作物受损 法律顾问来支招 
            
-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王培懿)近日,山东临清市先锋办事处北园社区一居委会主任孙某某来到先锋司法所,就该居委会居民陈某某家的房屋以及耕地农作物被损坏一事向马刚所长寻求法律帮助。马刚所长向居委会主任孙某某了解了居民陈某某反映的情况后,马上联系了
 
            -  
               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特殊案件的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是一项辅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中国时间依法孩子过得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哪些情况
 
            -  
               刑事案件中哪些人可以取保候审? 
            
-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案件中哪些人可以取保候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哪些案件起诉至法院时只需交纳一半的受理费? 
            
- 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不能私自解决时,通过是原告将对方起诉至法院,然后先由原告垫付案件受理费,那么哪些案件只需交纳一半的受理费呢?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费用交
 
            -  
               保险公司对受益人的理赔有时间限制吗? 
            
- 投保人参加保险业务的目的,就是为了把未来不可预知风险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在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的及时理赔就显得极为重要,很多投保人担心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无故拖延,其实,这种担忧是没有法律根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  
               证人在什么情况下不用出庭作证? 
            
- 证人出庭作证,是证人的义务,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这样规定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有利于案件的审理,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有些证人确实无法出庭作证,那
 
            -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有数额限制吗? 
            
- 张某有多名子女,他为自己投保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由于保险金额较大,但他的子女为了生活均不在身边,他想指定所有子女为受益人,如果指定多人为受益人,会受到法律的限制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条之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
  
     
    	- 首页
- 上一页
- 197
- 198
- 199
- 200
- 201
- 202
- 203
- 204
- 205
- 206
- 207
- 208
- 209
- 210
- 211
- 212
- 213
- 214
- 下一页
- 末页
- 共 214页384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