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魏粲 谢玲玲)二手车市场火了,骗子也“盯紧”了你的钱袋子!近日,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二手车交易诈骗案,被告人因多次设局骗取他人财物,即便在取保候审期间仍不思悔改继续作案,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情简介:
2021年12月,莫某瞄准努某急于办理车辆过户的需求,以“代办过户”为幌子,轻松骗取10300元。2022年2月,莫某通过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关于网上购买车辆的虚假广告信息,用“低价售车”“20天内寄达”的承诺为诱饵,以预缴订金为由,骗取麦某13500元。2023年4月莫某因诈骗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莫某不知悔改,以帮助阿某高价卖车、低价购车为借口,签订虚假合同骗取70000元,短短两年内累计诈骗近10万元。
法院裁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在取保期间重新犯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对被告人量刑时予以考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处被告人莫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官提醒:二手车交易防骗“三牢记”
1.牢记“正规渠道”是关键:选择有资质的交易平台,拒绝私下无保障交易,避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2.牢记“口头承诺”不可信:无论“代办手续”还是“低价购车”,所有约定务必落实到书面合同,明确权责。
3.牢记“遇骗维权”要及时:一旦发现被骗,立即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第一时间报警并寻求法律帮助。
供稿: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