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剧释法】《许我耀眼》:
成年人改姓自由有何法律依据?“断绝关系”真能断了义务?
近日,电视剧《许我耀眼》正在热播。该剧围绕“身份重构”与“利益博弈”展开。剧中,许妍从困境中的被动应对,逐步成长为主动用法律维权的强者,剧情充满戏剧张力,其中更是暗藏诸多与现实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问题。
剧情回顾
自幼被父母抛弃的乔妍,成年后毅然改姓“许”随姥姥姓,更名许妍,却遭到生父强烈反对,对方甚至宣称要与其“断绝关系”。这一情节引发观众对“改姓自由”的热议:成年人能否自主选择随非父母姓氏?生父单方面的“断绝关系”声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十二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这意味着,成年人对姓名拥有完全的自主变更权——不仅可修改名字,还能在法律框架内选择姓氏,整个过程无需经过父母同意,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个人人格权益的尊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该条款清晰界定了父
母与子女间的法定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具有强制性,不会因双方情感恶化而消失。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进一步细化:“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这表明,生活中常见的“断绝关系”声明在法律上完全无效。血缘形成的法定亲属关系,无法通过单方声明解除。即便生父拒绝认可许妍的改姓决定,也不能否定亲子间的权利义务:例如,若生父后续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许妍仍需依法承担赡养义务;同时,许妍也享有对生父遗产的法定继承权。
法治启示
法律从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定分止争的明确标尺,更是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坚实盾牌。当我们遭遇类似姓名变更、赡养抚养等纠纷时,不妨借鉴剧中许妍“以法维权”的思路:主动学习相关法律规定,妥善保留聊天记录、协议文书等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学会用法律武器守护自身权益,才能让每一份权利都得到尊重,每一次选择都踏在法治的正轨之上。
(供稿:白海伦 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