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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劝架意外致伤 该承担赔偿责任吗?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看到打架,热心肠的大哥“路见不平一声吼”好心劝架却致人受伤,该承担赔偿责任吗?

  王某与李某为雇佣关系,双方因支付劳动报酬的事发生扭打,期间,李某将王某身体抵住并推倒在花坛上进行殴打,坐在一旁的高某为了避免事态升级,便上前拉架并抱住李某,三人拉扯过程中李某受伤。后李某将王某、高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44905.98元。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与王某因劳务报酬的支付发生争执并撕扯扭打,高某为了避免冲突扩大而劝架,其劝架行为属于善良的风俗习惯;且高某主观上不存在伤害李某的过错,其劝架行为未超过必要限度,认定高某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不构成侵权,故对李某要求高某赔偿医疗费用的诉讼请求回不予支持。对于李某受伤的结果,李某和王某均存在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作者: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 战殿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