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善用“执前调 ”实现“最优解”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维权 > » 正文

新时代“枫桥经验” 房屋继承起纠纷 巡回审判进家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蕾)近日,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鸭园法庭刘丽法官在铁厂镇居民家中,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开庭审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李某与其丈夫赵某共有一套位于铁厂镇的回迁安置楼。2019年,丈夫赵某因病去世后,李某独自一人照顾儿子和公婆。因丈夫赵某去世前未留下遗嘱,家庭内部对房屋继承问题产生了争议。在多番协商无果后,李某将儿子和公婆诉至法院,希望通过法院解决继承纠纷。
 
  刘丽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后,考虑到李某的公婆均年逾八十、身体多病行动不便,为便于其二人参加诉讼,充分保护其二人合法权益,刘丽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就地开庭审理该起继承纠纷。
 
  一枚国徽,一条横幅,几张桌子,几把椅子,构成了简单却不失威严的巡回法庭。庭审过程中,李某的儿子远在外地工作无法到庭参加庭审,刘丽法官通过远程视频连线,保证了其参与诉讼的权利。经过刘丽法官耐心细致地审理,双方当事人很快解开心结,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纠纷化于无形,亲情裂痕得以弥合。
 
  庭审结束后,刘丽法官现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了普法宣传,并于当日作出了民事调解书,完成了送达。当事人激动地握着刘丽法官的双手表示:“感谢法官能够上门帮助我们家解决这个大难题,今天我们一家感受到了法院的温暖!”
 
  近年来,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鸭园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将巡回审判作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形式和抓手,用最直观的庭审现场、最生动的法治宣传,用心维护群众利益,用力解决群众纠纷,用情做好服务群众工作,真正打通了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