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办案法官通过释法明理、情感疏通,成功化解了积累双方当事人心里的矛盾,最终达成协议,调解离婚。
刘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两女。由于双方婚前了解较少,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多年来一直未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共同生活期间,经常因生活琐事吵闹不休,遂原告刘某将被告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及时与被告王某取得联系。庭审当日,原、被告按时到达法庭参加了庭审。双方见面后依旧是争吵不断,于是同意和平离婚,但矛盾点集中在了财产分割上。办案法官通过耐心释法明理、情理交融、分析利弊,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换位思考,互相做出让步。最终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了法官的调解方案,当庭调解成功结案。至此,这起离婚纠纷案件圆满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
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在处理婚姻家庭、邻里矛盾纠纷案件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积极参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从群众角度出发,以群众利益为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吴雪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