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一纸感谢信,句句是民心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社会 > » 正文

温情调解化纠纷 分期履约暖民心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佟海冬 任书慧)为切实化解民间债务矛盾,兼顾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实际履约能力,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秉持情理法相融的司法理念,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通过柔性调解、人性化定纷止争,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有效化解矛盾隐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本案被告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多次向原告借款,累计借款本金达130000元。2024年1月19日,被告就全部借款款项向原告出具书面借条,双方明确约定按年利率二分标准计算利息,借款计息周期为两年。借款期限届满后,被告未能按约足额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原告多次催收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依法向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全面核查卷宗材料,细致梳理资金往来流水,逐项核对借条约定内容,确认本案借贷关系事实清晰、证据链条完整确凿。庭审调解阶段,被告对130000元借款本金予以全部认可,自愿承担相应借款利息,但因个人经济条件受限,暂无一次性清偿全部本息的能力。
 
    为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最大限度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承办法官立足案件实际,结合法理情理开展耐心细致的调解疏导工作,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充分协商沟通,双方当事人自愿对涉案利息达成一致意见,确定利息金额为20000元,本案本息合计总款项150000元。
 
    为保障债权落地兑现、确保债务足额清偿,结合被告收入实际情况,在法官居中协调下,双方最终敲定切实可行的分期还款方案。双方明确约定,自2026年7月31日起,被告每月向原告固定还款3000元,直至全部款项清偿完毕,同时被告自愿将个人工资卡交由原告保管,保障还款履约常态化、规范化。
 
    至此,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到圆满妥善化解。本案中,法院摒弃“一刀切”的裁判方式,充分考量债务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以柔性分期履约方案减轻当事人还款压力,同时全方位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让司法裁判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下一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将人性化、精细化司法服务融入案件审判全过程,用心用情化解各类民间纠纷,切实减少当事人诉累,以能动司法守护群众财产安全、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供稿: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