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苏琳)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家事纠纷温情化解、源头化解、高效化解的工作理念,最大程度减少当事人诉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近日,吉林省敦化法院派驻综治中心团队巧用柔性调解方式,成功高效化解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以暖心司法服务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姚某与李某于2024年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在离婚调解协议中已明确约定涉案房产归姚某所有,该约定合法有效,具备法律约束力。离婚后,姚某按照约定准备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却遭到李某拒不配合,多次沟通协商无果后,无奈前往综治中心寻求司法帮助。
承办法官在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详细梳理案件事实、查阅双方离婚调解协议、厘清案件争议焦点。经核查,本案事实清晰、权责明确,不存在复杂争议。法官考虑到此类纠纷的特殊属性,若直接生硬作出判决,不仅会加剧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激化矛盾,还会让当事人承担不必要的诉讼成本、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造成无谓诉累,不利于家事矛盾的彻底化解。
为实现纠纷高效、温情化解,承办法官多次耐心与李某沟通交流,向其细致解读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告知双方签订的离婚调解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表达,合法有效,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是协议约定的法定义务,必须依法履行。
同时,法官结合实际案情释法明理,耐心告知李某,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其仍需履行过户义务,同时案件诉讼费用也将由败诉方承担,只会增加自身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得不偿失。
在法官情理相融、法理兼具的耐心劝导下,李某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认可法官的释法内容,主动消除抵触情绪,愿意积极配合姚某办理房产过户相关手续。
随后,双方当事人顺利完成房产过户全部流程,姚某自愿申请撤诉,该案得以圆满办结,真正实现了矛盾就地化解、纠纷一次性解决。
家事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离婚后财产纠纷看似是财产之争,实则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与家庭矛盾化解。此起案件的成功化解,充分体现了敦化法院派驻综治中心团队柔性司法、温情办案的工作理念,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兼顾人情情理,避免了“一案结多忧生”的局面,切实为群众减负增效。
下一步,敦化法院将持续聚焦家事、民生类纠纷,持续优化多元解纷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以柔性化、人性化的司法服务化解各类基层矛盾,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用司法温度守护群众幸福生活,助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