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陈香莲)楼下遭水淹,楼上不认账,500元的维修款让多年邻居红了脸。是赌气对簿公堂,还是心平气和坐下来谈?近日,一场开在社区里的巡回审判给出了答案。法官没让这对邻居多跑一趟腿,反倒在立案当天就让双方握手言和——这起看似不起眼的“小案”背后,藏着基层司法的温度与智慧。
原告王某与被告郭某系同一栋楼的上下楼邻居。2026年4月5日,王某发现自家卫生间和厨房地面出现积水、天棚潮湿,经排查确认系楼上郭某家漏水所致。王某多次上门沟通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话不投机,几句下来便吵得面红耳赤。500元,其实也就是请个师傅修补的钱,但为了“这口气”,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郭某给付房屋维修款500元。
案件标的额虽然只有区区500元,但在承办法官看来,这种邻里纠纷如果简单地一判了之,不仅执行困难,还会让楼上楼下变成“世代仇人”。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就地化解矛盾,法官决定将巡回法庭搬到当事人所在社区,在“家门口”开展调解工作。
庭审中,法官没有急于让双方争执不休,而是先给两人算了一笔“成本账”:“从漏水到立案,你们吵了9天,光是跑街道、找物业、写诉状耽误的工夫,是不是远比这500块钱值钱?”随后,法官抓住关键点,从法理和情理两个角度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悉心调解,双方终于放下芥蒂,达成协议:郭某当庭履行给付王某房屋维修款300元,案件受理费25元由王某负担。
调解书最后一句“案件受理费由王某负担”颇有深意。虽然王某少拿了钱还掏了诉讼费,但这并非“吃亏”——25元换回的是电梯里见面不再尴尬的微笑,是邻里关系的重新修复。这笔账,值!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旨在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让矛盾纠纷在源头化解。将法庭搬到社区,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的方式解决纠纷,既便利了当事人诉讼,又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这起案件虽小,却折射出三个“不一样”的亮点:一是“速度”亮眼,立案日即履行日,纠纷在立案当天尘埃落定,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二是“减法”做得足,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楼下,让群众少跑腿,更通过现场说法让围观居民明白了“漏水纠纷不是谁横谁有理,而是要看过错与证据”;三是“法理”融合得好,原告的让步不是败诉,而是对邻里关系的主动修复,比500元的全额赔偿更具法治温情。
近年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持续深化巡回审判工作,推动司法资源下沉基层,切实打通司法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让公平正义不仅看得见,更够得着。(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