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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承包纠纷 案结事了人和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化解承包纠纷,案结事了人和
    ——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高效化解涉林承包合同纠纷
 
    山东法制传媒网:(孙忠煜 姜博文)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处一起红松果林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柔性司法、多元调解,依法兼顾林业企业生产经营与承包者合法权益,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办案效果,为林区涉企纠纷化解、产业稳定发展筑牢司法屏障。
 
    2024年4月,原告张某某通过公开竞拍,成功取得被告某林业企业下属林场2025年至2032年的松籽采收权,并按照竞拍要求,足额缴纳承包费、竞拍佣金等全部相关费用。2025年8月,张某某进场开展松籽采收前期筹备工作时,意外发现实际承包林地情况与招标公告公示内容存在不符,导致其合同预期目的无法实现,自身合法权益受损。多次沟通无果后,张某某将该林业企业诉至江源林区基层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承包费802000元及相应利息,赔偿竞拍佣金16040元、各项经济损失10000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脉络,精准研判双方争议核心,深刻意识到该案的特殊性。案件直接关系林业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也关乎承包者切身经济利益,若单纯采取判决方式结案,极易激化双方矛盾,既影响企业经营节奏,也可能对林区特色产业良性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为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承办法官坚守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面对面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法官秉持公平公正、法理兼顾的原则,双向发力、耐心疏导。一方面,向原告细致解读相关合同法律规定,认真倾听其诉求主张,充分保障其合法诉求完整表达、合理诉求依法保障;另一方面,结合被告林业企业经营实际,耐心释明企业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与义务,积极引导企业换位思考,充分理解原告面临的实际困境与合理损失。同时,法官立足林区产业发展大局,向双方当事人深入阐释,妥善化解此次纠纷对维护林区经营秩序、保障涉林产业可持续发展、守护林区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逐步推动双方缩小分歧、凝聚共识。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承办法官多轮耐心细致地沟通、法理兼具地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隔阂、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返还原告承包费、赔偿竞拍佣金及各项经济损失828040元,这起涉林承包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此次成功调解,既依法维护了原告的合法经济权益,又有效帮助林业企业规避了经营风险,最大程度减少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为企业卸下包袱、轻装上阵、专注主业发展营造了优质司法环境。
 
    下一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将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审判职能职责,持续优化涉企司法服务,不断健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全力以赴高效化解各类涉林、涉企矛盾纠纷,为推动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供稿: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