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毓辰)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网络安全素养,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引导学生文明上网、依法上网,在新学期开学之际,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民事庭庭长纪晓丽作为通化市第十九中学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全校师生参与学习。
活动中,纪晓丽法官围绕“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一核心,结合《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贴近校园的真实案例,深入剖析了当前青少年易触碰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网络欺凌、侮辱诽谤、网络诈骗、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重点讲解了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卡、社交账号等“帮信”行为的法律后果,提醒同学们警惕“小利诱惑”,认清网络暴力、隐私泄露、线上约架等行为的严重危害。
纪晓丽法官强调,未成年人并非法律“免责牌”,达到法定年龄实施犯罪行为,同样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现场还向同学们普及了“六不”上网原则和自我保护方法,指导大家在遭遇网络欺凌、诈骗、威胁时,及时向家长、老师求助并保留证据,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纪晓丽法官的讲解内容详实、案例鲜活、警示性强,既有法律知识的普及,也有深刻的警示教育。同学们认真聆听、积极思考,进一步认清了网络犯罪的隐蔽性与危害性,树立起“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网络行为底线。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全校学生的网络法治观念和安全防范能力,为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打下坚实基础。下一步,二道江法院将持续开展多样化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供稿: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