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雷霆执行破僵局 拖欠货款一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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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执行搭桥梁 和解履行促共赢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利 刘冉)12月30日,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河南新郑法院执行局干警武少奎、高珊珊立足案件实际,灵活运用执行和解机制,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为被执行人开辟了履行债务的合理路径,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拿到了拖欠的全部26万余元货款,该案顺利执结。
 
    2025年3月,漯河市某钢材市场有限公司多次向河南某物资有限公司购买钢材等货物,漯河市某钢材市场有限公司支付了部分货款,尚欠货款26万余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河南某物资有限公司将漯河市某钢材市场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经双方协商,被告漯河市某钢材市场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自愿按照约定时间分两期支付货款26万余元。
 
    因被执行人张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河南某物资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新郑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梳理案件脉络,核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并非刻意逃避债务,而是因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无力全额履行。同时,执行干警了解到,张某此前曾通过申请执行人运输一批钢材,因钢材滞销,目前该批钢材暂存于申请执行人处,因张某拖欠货款,该批钢材被申请执行人暂扣。
 
    执行干警了解到这一信息后,以此为案件化解矛盾突破口,该院执行干警武少奎、高珊珊了解到双方既为合作方亦为亲戚关系,若单纯采取强制措施可能加剧双方矛盾,不利于企业的正常经营。为最大限度化解纠纷,武少奎、高珊珊前往被执行公司所在地,找到公司负责人张某,在深入了解其经营状况和履行能力后,现场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引导双方从现实处境和长远利益出发,寻求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一方面武少奎、高珊珊耐心释法明理,向张某阐明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引导其正视还款责任;另一方面与申请执行人共同倾听被执行人的经营困难,积极协调申请执行人给予被执行人一定的履行缓冲期。
 
    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和反复沟通,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张某当场履行了5万元拖欠款项,剩余11万余元的拖欠货款,申请执行人同意将其暂扣的钢材归还张某,由张某寻找销路出售,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偿还剩余债务。此后,张某积极推进钢材销售,回笼资金后,12月30日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11万余元,履行完毕全部拖欠执行款,案件执结。
 
    供稿: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