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隆小翠 李碧凤)美容消费遇“坑”,不仅没实现变美心愿,还造成皮肤损伤,维权之路该怎么走?近日,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服务合同纠纷,高效化解矛盾,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用司法温度守护群众“美丽权益”。
案情回顾:轻信“一次祛斑80%”,美容不成反遭皮肤损伤
2025年6月,原告贾某被某美颜养生馆的宣传吸引——对方承诺“一次技术祛斑+产品代谢,保证达到80%祛斑效果,无效全额退款”。抱着变美的期待,贾某当即支付6800元购买了该祛斑服务。
然而,服务结束后,贾某的脸部不仅没祛斑,反而出现红肿、疼痛、脱皮等症状。贾某多次联系养生馆沟通解决办法,对方却以“正常现象”敷衍搪塞,还劝说其继续购买修复产品。
2025年7月,贾某见皮肤状况毫无好转,祛斑效果更是无从谈起,便停用产品并提出退款,却遭到拒绝。无奈之下,贾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纸诉状将美颜养生馆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多轮沟通破僵局,兼顾双方利益促和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发现双方核心争议集中在“被告是否存在虚假承诺与欺诈”“赔偿金额如何确定”两方面。考虑到美容纠纷关乎消费者身心健康,若简单判决可能加剧矛盾,法官决定以调解为主,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调解中,法官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贾某的实际损失,提出公平合理的调解方案。一方面法官向被告阐明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指出虚假宣传和不履行退款承诺的违法性;另一方面耐心倾听贾某的诉求,安抚其因皮肤受损产生的焦虑情绪,引导其理性表达赔偿诉求。
经过多轮沟通协调,法官结合实际损失提出公平合理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在法官的见证下,由美颜养生馆和实际操作者谭某现场向原告贾某支付7000元赔偿金。
法官提示:美容消费别“踩雷”,这三点一定要记牢!
随着美容消费需求增加,相关纠纷也逐年增多。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美容服务时务必注意:
1.查资质,选正规机构:优先选择有清晰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具备执业资格的机构,主动要求查看资质文件,拒绝无资质的“黑作坊”“小门店”。
2.留证据,拒口头承诺:对商家“保证效果”“无效退款”等宣传,务必要求签订书面协议,留存付款凭证、沟通记录、产品包装等,为后续维权留足依据。
3.遇纠纷,走合法途径:若出现皮肤损伤、效果未达约定等问题,先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及时向法院起诉,切勿采取过激方式维权。(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