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穆童)当下,不少人在闲鱼、小红书等网络平台出租闲置的手机、相机等物品,希望“物尽其用”赚取租金。然而,这种看似双赢的租赁模式,却被不法分子利用,动起了坏心思。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假借租赁之名实施诈骗的案件,揭示了闲置设备租赁市场背后的法律风险。
名为“租”,实为“骗”
被告人李某在某知名网络平台以短期租赁为名,骗取多名受害者信任,租赁了三星手机、单反相机、摩托车等贵重物品共计12件。得手后,李某并未按约定归还租赁物,而是将这些物品转卖或抵押,所得钱款83051.08元全部用于个人挥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多次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考虑到李某有坦白、认罪认罚、部分退赃退赔的情节,但同时存在多次作案且在缓刑期内再犯新罪的情况,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与之前犯盗窃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五万五千元。
法官提醒
为避免落入租赁诈骗陷阱,出租人应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一是严格身份核查。租赁时务必通过正规平台进行,仔细核查对方实名认证信息、信用记录,避免私下交易,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二是规范签订合同。对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物品状况、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逐条确认,最好留存双方签字(或电子签章)的合同原件。
三是完善交接过程。交接物品时,全程录制视频,详细记录物品外观、功能、配件等情况,注明瑕疵并让对方确认,防止后续产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四是合理收取押金。根据物品价值收取适当比例的押金,避免“零押金”出租高风险物品。
五是关注异常信号。若对方拒绝身份核查、急于成交等行为,需提高警惕。
若发现对方失联、物品被擅自处置等异常情况,一方面要立即完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合同文本、对方身份信息等关键证据。另一方面要及时向交易平台投诉举报,利用平台机制尝试冻结对方账户或资金。情况紧急时,可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详细案情和证据材料。(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