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走家串户听民声,贴心服务解民忧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社会 > » 正文

代牧丢牛起纠纷 法官倾情巧化解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于芳林)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受理一起因代牧丢牛而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经过法官的积极调解,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握手言和,成功化解了此次矛盾。
 
    原告黄某与被告魏某是同村的邻居,2024年6月4日,原告与被告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原告将其所有的29头牛交由被告进行有偿放牧,放牧期间,被告负责牛的饲养、看管等事宜。牧期限届满之日,还所放牧的牛时,经原告现场清点,仅返还25头牛,另有三头大牛及一头小牛下落不明,后被告寻回一头母牛及一头小牛,仍有两头大牛未找回,同时被告将找回的一大一小牛扣留在自己家中。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要求其赔偿丢失的两头大牛及要回扣留在被告家中的一大一小牛,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黄某无奈将被告起诉至江源林区基层法院。
 
    承办法官在受理该起案件时,第一时间联系到被告,并询问被告扣留原告牛的原因及不愿赔偿丢失两头大牛的原因,被告表示之所以扣留原告找回的两头牛,是因为原告没有给代牧放牛的费用。承办法官通过原告了解到,两人约定放牧费用为13000元,因为丢失牛的原因,所以只支付了7900元。双方就放牧费用和丢失牛的赔偿问题产生了纠纷,且都不肯各退一步。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有一定调解基础,便再一次积极为原被告做调解工作。起初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但法官细心为双方当事人梳理案件细节,同时向双方释法明理,并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原、被告终于同意各退一步。经调解,被告同意将扣留的一大一小两头牛返还给原告,同时丢失的两头大牛被告愿意用自己家的牛进行赔偿,原告方也承诺13000元的放牧费用全部给付被告。至此,这起因代牧而引发的纠纷成功化解。(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