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占涛)本是乡间寻常路,却因一时冲动上演全武行!报警就医矛盾升级,诉至法院互不相让,但在法官倾情调解下,终使冤家化玉帛,田间地头重现和睦之光。
2024年11月13日,吴某在途径田间作业道时,被有过口角纠纷的孙某拦截、辱骂,双方追逐殴打致吴某受伤。吴某在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并拨打120紧急就医,产生医疗费用。吴某多次与孙某协商赔偿未果,无奈之下,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阅卷,了解到双方矛盾因细枝末节的小事而起,便以公序良俗和风土人情为切入点,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作为成年人,我们应该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和行为,任何事情都要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去解决。更何况多年邻居变成亲,有话更应该好好说。”在倾情调解的同时,法官向孙某释明打伤他人的民事责任及相关法律后果,同时也劝解吴某,以和为贵,在合理范围内争取自身权益。通过法理上的解释和情理上的引导,逐渐消除双方对立情绪,帮助吴某、孙某修复邻里情谊。最终,在法官耐心细致地疏导下,孙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吴某真诚道歉,并愿意承担吴某因此次事件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等损失;吴某也接受了孙某的道歉,放下心中的怨恨。
在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难免会产生各类纠纷,一旦发生矛盾纠纷,应当理性冷静,寻求正当、合法的途径解决,切莫采用打斗互殴,以暴制暴等不正当方式维权,避免矛盾升级,既耗费精力财力,又伤了邻里和气。若协商无果,也应通过合法的诉讼途径,遵循法律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调解工作调的是矛盾纠纷,解的是民意民心。近年来,敦化法院始终坚持多元解纷司法理念,寻找效率最高、效果最好的解决方案,切实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下一步,敦化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实际情况出发,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把“小案不小办”理念落实到司法为民的行动中,让人民群众在“小案”中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