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素晶 刘婧)祖某在短视频上无意刷到了旧的汽车三元催化器能卖钱的视频。作为维修工的祖某,知道汽车三元催化器内含有贵重金属,价值不菲,且被盗后不易发现,随即看准“商机”,便伙同穆某专门盗窃车辆三元催化器进行转卖获利。短短3个月内,两人共行窃10次,盗得三元催化器价值120084元。案发后,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法官提示:汽车三元催化器属于汽车重要部件,被拆卸后,汽车无法正常行驶。因汽车三元催化器安装在车底,被盗后只要不使用车辆,一般不容易被发现。且近年来,盗窃三元催化器手段多样,有的犯罪分子为避免追究刑事责任,会在盗窃新车的三元催化器后,再给该车辆安装旧的设备,以确保车辆在短时间内能够运行,因此部分车主在被盗后,无法察觉车辆部件被盗,只有在使用一段时间后才能发觉车辆油耗增加、尾气排放超标、动力不足、加速不良、仪表盘显示发动机故障等异样。
法官提醒您:尽量将爱车停放在有监控设备的正规停车场,车辆停放长期不用时,经常性对车辆外观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警,避免自身权益受损。同时也正告那些妄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利的人们,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最终等待你的,只有法律的制裁!(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