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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惩戒显威力 主动履行促执结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陶旭峰)近日,吉林省敦化法院充分发挥限高失信等强制措施的威慑力,顺利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介绍:
 
    2017年5月至2020年11月,被告李某某从原告苗某某处批发服装进行零售,期间李某某累计拖欠苗某某货款共计39856元,后续李某某陆续偿还欠款,至2023年起诉时止,李某某尚欠货款15356元。经敦化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李某某分别于2023年10月、11月、12月各给付5000元,合计15000元,余款苗某某自愿放弃。调解书生效后李某某未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义务,苗某某遂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李某某的财产信息进行查询,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卡内存款8839元并划拨给申请人苗某某。在线上、线下查找被执行人名下账户、动产及不动产均无果的情况下,办案法官并未放弃,一方面依法将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另一方面则继续充分利用各种途径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近日,李某某因需乘机前往外地办事,却因被限制购票陷入窘境。面对出行受限,李某某终于意识到了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主动联系办案法官表示愿意履行全部债务,希望还款后法院能够尽快撤销惩戒措施。在核实完李某某确已履行完剩余欠款共计6609元后,办案法官依法解除了对其的限制消费措施。至此,该案顺利化解。
 
    本案的顺利执结,是司法强制措施威慑力与被执行人法治意识提升的双重结果。限制高消费不是目的,而是为了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对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将坚决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甚至追究被执行人拒执的刑事责任。在此,敦化法院郑重提醒广大被执行人,切勿心存侥幸、抗拒执行,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才是正确选择,否则自己的失信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