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刚)“你好,我给别人装修房子,他拖欠我装修款一直没给我,我能起诉么?”
近日,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房屋装修引发的民事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简介
2023年初,刘某包工包料给王某的门市房装修,装修款由刘某先行垫付,施工完毕后刘某多次向王某催要,王某仅支付了部分装修款,剩余部分迟迟未给付,刘某多次沟通无果后诉至法院。
法院调解
承办法官拿到案件卷宗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详细了解了他们的内心想法。
“法官,我活都干完两年了,剩余的装修款一直不给我们!”
“我不是不给钱,只是最近资金周转不开,实在拿不出那么多!”
……
在明确双方争议焦点后,承办法官秉持着案结事了、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耐心地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并劝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将诉讼成本最小化。最终,通过法官的调解,双方庭上达成了共识,各退一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自愿放弃部分款项,被告当庭给付剩余装修款。
承办法官表示:“群众利益无小事,结案不是案件的终点,案结事了才是我们的追求。”下一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将积极践行“如我在诉”的意识,耐心化解纷争,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真正让每一位案件参与者感受到司法的正义和温暖。(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