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馨平)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饲料款拖欠纠纷,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案情简介
某饲料供应公司长期稳定为王某夫妇供货,由公司业务员代表负责对接订货、送货、结算等。前期双方合作非常顺利,故产生信任。因一直以来先拿饲料后结算的交易习惯,双方并未约定给付货款的时间。2023年至2025年间,王某夫妇累计拖欠饲料款10余次,累计金额4万元。2025年饲料公司因经济状况不佳,委托业务员多次催要,王某夫妇以资金周转不开等理由拒付,饲料公司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了解纠纷起因。起初王某夫妇拒不配合,经调解员多次致电劝说,才答应见面解决。调解过程中,王某夫妇情绪激动,称饲料公司供应的两批次饲料质量不好,影响其养殖需求,找公司解决时业务员只是言语搪塞,由此产生争执。调解员安抚双方情绪后,耐心倾听各自诉求,从法、理、情角度做思想工作,提出合理解决方案。经调解员不懈努力,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此次纠纷的圆满化解,既帮助饲料公司与王某夫妇妥善处理矛盾,避免矛盾纠纷进一步升级,又充分展现了调解在经济纠纷解决中的独特优势,以高效、便捷的方式,减轻了当事人的维权负担,促进了双方关系的修复与和谐,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