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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即墨区农业农村局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孙凯悦)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在通济新区前枣杭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专题法治宣传活动。通济新区全体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个体工商户、企业管理人员及村民代表等40余人参加。
 
    在活动现场,即墨区农业农村局公职律师程显峰结合典型案例,就民法典中与农业农村密切相关的重点条款进行专业解读,系统讲解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法律条文。一诺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晓晓就企业经营过程中常见的适用民法典问题进行讲解,重点阐释了合同订立与履行、债权债务关系等常见问题,并就风险防范提出专业化建议,进一步为企业规范经营提供法律指导。活动中,向现场参会人员发放《青岛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应知应会手册》及民法典宣传手册50余份。
 
    “这次活动既有理论高度,又很接地气。”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金双木表示,“我们示范户会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把法律知识传递给更多村民。”
 
    近年来,即墨区已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37户,建设完成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6处,初步建立起以基地为点,以示范户为线,在全区广大农村地区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新体系。(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