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力度,落实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管工作,增强他们的法纪意识,5月13日起,山东省滕州市司法局东沙河司法所分批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项集中教育学习。
在本次集中学习教育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李林杭分别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编撰意义、诞生过程、与旧法条的变化等方面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详细讲解。着重介绍了婚姻家庭、财产纠纷、赡养继承、教育医疗、农民工工资拖欠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法律条文。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让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掌握了《民法典》知识,提升了他们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法律素养以及接受监管和帮教的自觉性、主动性,为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山东省滕州市司法局东沙河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