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段小龙 刘守新 张风珍)2月7日上午,春节假期过后上班第一天,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迎来1名农民工,他登门拜访是希望莒镇司法所能够帮助其处理一起劳动关系争议纠纷。
原来,2015年11月11日,周某与山东某服装制品有限公司签订《公司院内卫生及绿化合同书》。该合同规定,周某负责公司院内环境卫生,管理、修剪公司院内树木花草。合同期限2015年11月30日至2018年11月29日。合同届满后双方再未签订其他任何协议,但周某在公司依然从事以前工作。周某每月固定从公司领取3000元工资且由公司打在银行卡上。自周某上班之日起,公司一直没有给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1年12月19日,周某因超过退休年龄,当地社保局决定不予办理确认双方劳动关系手续,于是,周某找到莒镇司法所,要求协调处理周某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纠纷。
受理纠纷后,莒镇司法所长段小龙经过严格审查,周某与公司签订的《公司院内卫生及绿化合同书》在2018年已届满,尽管双方仍然按原合同履行,但双方的实际用工行为又体现出劳动关系实际存在的法律特征。事实上,该公司还存在大量类似情况的用工行为,处理不当必然留下后患,既不利于保护劳动者权利,也不利于企业生存发展,故而决定到公司进行调解,以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开始,公司经理感觉事不大,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于是,段所长耐心向其宣传《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分析利弊,若处理不当,公司不但应向周某支付二倍工资,而且还要承担败诉后果,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可以申请法院冻结公司账号。公司经理幡然醒悟,表示积极配合妥善处理该纠纷。最终双方就存在劳动关系达成一致意见,公司还承诺对其他的类似用工行为进行整顿,如符合要求均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给予补缴社会保险。
为确保调解协议法律效力,莒镇司法所组织双方到法院现场办理司法确认,保证调解协议合法有效。至此,一起劳动争议纠纷仅用1周的时间就在莒镇司法所、当地法院调解室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得以圆满解决,极大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也强力展现了莒镇司法所的高效便捷,为社会稳定祥和保驾护航。
自去年以来,莒镇司法所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5起,案件完结率达100%,其中已经司法确认的调解纠纷10起。莒镇司法所正是通过法院运用司法权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对当事人司法救济和司法保障,才使得人民调解工作焕发新的法治光芒。司法确认已成为莒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的新亮点。(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