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泗水县文旅局举办“民法典、复议法进机关”专题讲座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社会 > » 正文

山东莒县碁山镇:劣质化肥损伤苗,依法调解获赔偿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仝永俊)7月30日早上刚上班,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司法局碁山镇河东村的李某和孙某来到碁山司法所反映前些日子购买使用了陈某的化肥后,这两天4亩多地的玉米出现了枯叶现象,虽然陈某免费给了营养药,但喷了两次仍不见好转,询问如何处理。
 
  在做了询问笔录后,工作人员驱车与李某和孙某共同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发现使用了从陈某处买的化肥的玉米苗明显有枯叶萎缩现象,有可能绝产,而其他地里的玉米苗长势良好,工作人员也怀疑是花费的原因。随后工作人员赶到陈某的化肥经销处了解情况,陈某一再辩称与化肥无关,但却拿不出化肥的合格证明,经工作人员入情入理的劝说教育,分析该事件对其后续经营的影响,陈某表示愿意按每亩地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偿,随后,工作人员做李某和孙某的工作,李某和孙某表示同意该调解方案。
 
  至此,一起因使用劣质化肥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司法局碁山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