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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兰陵县司法局庄坞司法所开展防溺水安全宣讲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胡顺胜)夏季到来,又到溺水高发期,为切实做好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杜绝溺水事件发生,近日,山东省日照市兰陵县司法局庄坞司法所联合镇派出所到镇中心中学开展以“珍爱生命,谨防溺水,远离危险,平安成长”为主题的安全宣讲活动。
 
  活动中,庄坞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近期周边发生的几起溺水典型事件,为同学们讲解防溺水基本知识,重点讲解了“六不”“两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互相提醒、劝止、报告,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同时,派出所民警结合具体案例为同学们讲解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把法律知识送到了学校,让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在同学们心中扎根、发芽。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700余份,受教育学生700余人,增强了同学们的防溺水意识和守法意识,筑牢了安全防线和安全意识,也为同学们的生命安全加上了一道防护锁。(山东省日照市兰陵县司法局庄坞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