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牛振江)人民调解是司法所的重要职能之一,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对于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山东省临清市司法局烟店司法所大力弘扬“枫桥经验”,多措并举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月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联络等方式,排查辖区各村、企业等的矛盾纠纷情况,对于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调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请法律顾问参与调解,确保早发现、早调处,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认真对待当事人到司法所申请调解的事项。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把群众的事当成天大的事”的理念,烟店司法所设立了“温馨谈话室”,专门供群众申请调解及进行法律咨询时谈话所用。对于到司法所申请调解的当事人,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耐心听取其陈述,认真做好记录,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对于个人想不通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其讲明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使其解开“心结”;对于确有矛盾纠纷的,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深入矛盾纠纷现场进行调查,并及时进行调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调解不成功的,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鉴于部分当事人年龄较大、体弱多病、容易激动的实际,烟店司法所还在“温馨谈话室”准备了速效救心丸、降压药等,同时在前往现场进行调解时也携带相关药物,以备不时之需。
三是定期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每年举办1—2次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培训班上,烟店司法所所长、山东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崔俊亮以及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广大调解员讲授法律法规和调解技巧,提高广大调解员对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增强广大调解员的调解本领。
四是用好“山东智慧调解系统”。每天登录该系统,查看、处理群众申请调解的事项,做到及时调解。此外,对于日常调解的矛盾纠纷,及时在该系统中进行录入。
下一步,烟店司法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做到智慧、便民、公正、高效,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山东省临清市司法局烟店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