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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峄城峨山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村两委换届选举相关知识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大为)在峨山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之际,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峨山司法所于近日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相关知识。
 
  学习会上,司法所王所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重点学习了峄城区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行为的通告。该通告列举了十四种破坏选举的行为,对于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有十四种行为之一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聚众扰乱或破坏选举秩序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王所长最后强调社区矫正对象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要严格要求自己,不能出现任何破坏选举的行为。
 
  会后,社区矫正对象表示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做、不参与破坏选举的事。(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峨山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