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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南县辛集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柳红莹)为做好“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确保其不脱管、不失控。2021年3月3日下午,山东省沂南县司法局辛集司法所组织在册29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并现场签订《社区服刑人员“两会”期间承诺书》。
 
  首先,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两会”精神,并列举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管理规定的反面案例,提醒大家引以为戒,强调务必要在社区矫正期间,特别是全国“两会”召开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其次,辛集司法所邀请山东省弘元律师事务所陈雪梅律师为社区矫正对象讲解《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讲解中,陈律师巧妙地利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大家讲解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并且现场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疑问。
 
  本次教育活动的开展,既是对社区矫正对象“两会”期间的行为进行了一定的约束,又通过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有利于促使其在矫正教育中不断改进完善自我,争取如期解矫,积极融入社会。(山东省沂南县司法局辛集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