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3月2日,山东省五莲县司法局汪湖司法所被汪湖镇党委、人民政府授予“服务乡村振兴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汪湖司法所在县司法局和汪湖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积极开展合法性审查、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工作,为党委政府和辖区群众提供了全方位多维度的法律保障。
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职能。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借助党员老兵调解员、村调解员、大嫂调解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矛盾隐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2020年以来共调处矛盾纠纷83件,有力地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
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赶大集、法律进社区等活动,丰富普法形式,拓展普法载体,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组织村法律顾问进村普法,借助五莲县公共法律服务智慧平台、微信群等方式开展线上线下服务,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优质的法律服务。
全力服务中心中作。围绕镇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参与合同招标、审查、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为土地发包(流转)、巷巷通等镇村重大项目起草合同,配合镇财政经管中心联系公证处为农村招标、合同订立办理公证业务,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理,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良好的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山东省五莲县司法局汪湖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