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贾海宁 吴立辉)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辖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开展,让辖区老年人在法律的保护下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10月9日,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司法局常家司法所联合镇社会事务办组织辖区网格员开展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专题学习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浅出的讲解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内容,对老年人的基本权利、对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等关系老人切身利益的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前期县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敦促赡养义务人履行赡养义务的通告》内容进行了再次讲解,要求网格员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中学会运用法律来开展工作,并深入群众积极摸排相关线索,发现有法律咨询及援助需求的老人,要及时与司法所联系协助办理。
本次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辖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开展,促进辖区形成养老尊老的社会风气,使尊老、敬老、爱老,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成为辖区群众的一致共识。(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司法局常家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