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省泗水县“空中”社保“播起来”,政策宣传“活起来”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社会 > » 正文

山东嘉祥司法局到潮河司法所考察学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丁学星 金美红)11月8日上午,由山东省嘉祥县司法局副局长杨仁光同志带队一行24人到五莲司法局潮河司法所参观学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两所共建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县司法局副局长李中娟同志陪同活动。
 
  考察学习过程中,考察组通过实地走访察看了潮河司法所和潮河法律服务所的办公环境、工作状况,并与司法所所长丁学星同志及潮河法律服务所徐慧芬主任进行了细致的工作交流。考察组重点听取了潮河镇目前“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查阅档案材料、工作日志以及演示村法律顾问值班系统,考察组对五莲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有了较充分了解。最后,考核组就目前“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两所共建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党员老兵调解、大嫂调解、社区矫正方面工作在日常实际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困难问题等进行了沟通交流,同时对潮河司法所及潮河法律服务所的“两所共建”工作给予了极高评价。
 
  据了解,近年来潮河司法所在县局领导下,坚持“补短板、打基础、利长远”工作思路,利用外力搭好台、唱好戏,积极争取潮河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全力提升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前,潮河司法所现有办公面积达到省厅要求的150㎡以上,打造了“柜台式”“开放式”公共法律服务站大厅,同时设立规范化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室、老兵调解室、谈话室。2013年2月,潮河司法所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2018年,潮河镇林泉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荣誉称号;2018年,所长丁学星同志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司法局潮河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