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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宁津公安局依法拘留一名因干扰他人生活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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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赵琳 曹宁)最近,电影《前任3》让不少男女产生情感共鸣,朋友圈内缅怀前任的比比皆是,可前任不一定全是美好的回忆。近日,宁津女孩小李就被前任王某的行为困扰不已,甚至报警向警方寻求帮助。
 
  1月31日,山东宁津县公安局依法拘留一名因干扰他人生活的犯罪嫌疑人。宁津某男子对前女友求复合不成因爱生恨,失去理智意图报复,触犯法律,最终失去自由。
 
  1月中旬,宁津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女孩小李报案称:前男友王某与自己分手后,不仅总到单位对自己进行骚扰,还经常尾随或电话短信骚扰自己,甚至张贴大字报或纸片诋毁自己名誉,严重干扰了自己的正常生活,对自己的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民警接警后立刻展开调查,经了解王某与小李曾是男女朋友关系,2017年年底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分手后,王某曾找小李复合,小李经考虑感觉两人并不合适拒绝了王某再次交往的要求。此后,王某就经常向小李发送骚扰短信,在小李车上张贴大字报诋毁其声誉,还经常到小李单位门卫室、办公室等地传播小李的不实谣言,诋毁其名誉,王某此举不仅对小李的生活造成严重困扰,也影响到小李单位的正常办公秩序。
 
  1月31日,民警在宁津县某小区内将正要外出的王某抓获,经民警询问王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王某表示,自己和小李分手后感觉自己还深爱小李,想和小李复合却被小李“无情”拒绝,因此由“爱”生恨,采取诋毁小李名誉的方式报复小李。
 
  1月31日,宁津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王某拘留,在拘留所中王某留下悔恨的泪水。(山东宁津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