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田斌)山东郯城县司法局港上司法所为有效落实上级对社区矫正人员管控的相关要求,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采取“四多”方式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一、多走访。采用多方联合开展工作,由司法所牵头,派出所配合,各村居书记联动,组成调查走访小组,对矫正人员进行上门走访,通过走访,及时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认识、现实表现、人际交往、家庭关系等动态情况,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
二、多教育。司法所每月开展服刑人员教育讲座,通过讲座,让他们能够认清自己所犯的罪行,加强悔改之心;同时,组织观看法制教育视频,进一步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
三、多监管。司法所通过手机定位监控平台查看服刑人员活动轨迹,不定时电话抽查服刑人员在位情况,坚决杜绝人机分离现象。对重点监管人员要求随叫随到,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
四、多劳动。为让社区服刑人员尽快融入到社会当中,不在给当地社会带来负面影响,司法所通过组织公益劳动,让社区服刑人员尽快适应周围环境,避免出现排斥社会现象的发生。(山东郯城县司法局港上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