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8月25日,山东省烟台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东山宾馆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秀香,副主任潘士友、刘森、李胜刚、陈洪军,秘书长王玉琪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于胜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晓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西超,市政协副主席、发展改革委主任王松杰等列席会议。朱秀香、李胜刚分别主持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烟台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政府关于上半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烟台市2024年市级决算草案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烟台市2024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等。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5年烟台市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人事任免案。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确定出席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的代表应为468名。
经过审议,会议对市政府、市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评议;表决通过了《烟台市停车管理条例》,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会议表决通过了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烟台市2024年市级决算和2025年烟台市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人员范围和人事任免名单。
会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对《烟台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表决。(山东省烟台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