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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检察院与山东大学举行《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以及最高检、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7月28日上午,山东省检察院与山东大学在山东大学中心校区举行《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活动。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玉,山东大学党委常委、常务副校长吴臻出席活动并致辞。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建军与山东大学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帅代表双方签约。省检察院和山东大学有关部门、院系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本次签订的《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在2020年双方初次签约、全面合作基础上,对合作范围的再拓展、合作内容的再深化,标志着省检察院与山东大学的合作开启了新篇章。协议明确,双方将继续围绕基地建设、科研合作、专家智库、交流挂职、教育培训、协同育人、资源共享等七大领域深化合作,旨在通过平等协作、优势互补、共享资源,促进法学理论与检察实践有机融合,助力检察工作和教育强国建设高质量发展。
 
    活动中,双方分别回顾了省检察院与山东大学合作以来取得的丰硕成果,共同表示,《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续签,是深入落实最高检、教育部具体要求,持续推动检校合作规范化、系统化发展的具体实践;是服务国家战略、回应社会需求的重要举措。双方将以思想引领聚魂,把好检校合作正确方向,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检校合作全过程各方面;以融合发展聚力,找准检校双方资源、人才、平台等方面的优势和实际工作需求的结合点,推动法学教育和检察工作互促共进;以平台共建聚智,加强常态化联络、经常性沟通,创新合作路径载体,拓宽合作领域范围,提升检校合作工作质效,共同为法治山东、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