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了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授予了多名(组)同志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同时复查确认了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
其中,山东省2个检察院入选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9个检察院通过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山东检察机关
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
潍坊市人民检察院
菏泽市人民检察院
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
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
东营市人民检察院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检察院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
武城县人民检察院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中国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