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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举办第三期提升出庭公诉能力讲座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将“三个善于”落实到法庭辩论中
 
  最高检举办第三期提升出庭公诉能力讲座
 
  今天上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和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九检察厅联合举办的提升出庭公诉能力系列视频讲座迎来第三讲,第七届全国十佳公诉人、北京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陈禹橦以“法庭辩论实务交流”为题进行授课。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史卫忠出席讲座。
 
  法庭辩论从什么时候开始?法庭辩论到底重不重要?公诉人比赛的唇枪舌剑与真实庭审有何异同?如何提升自己的法庭辩论能力?讲座从陈禹橦的四个“自问”开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庭审实质化。出庭支持公诉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环节,也是集中展现检察机关业务水平和职业形象的重要窗口,关乎庭审指控的成效和司法公信力。“重视庭审,提升庭审应对能力很有必要。”陈禹橦表示。
 
  “要树立整体的法庭辩论理念,注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的前后铺垫、动态调整、前后呼应。”陈禹橦在讲座中特别举例说,在第一轮法庭辩论中,要表明观点并充分论证相应的证据基础和逻辑架构是什么;第二轮辩论时,要解释清楚为什么会出现分歧,哪里存在反证。
 
  “公诉出庭无定式。”陈禹橦说,庭审现场如同竞技体育现场,情况瞬息万变,不可能完全依赖于预案,要根据现场情况当庭判断。她提到,要充分做好庭前准备,避免指控逻辑不清;要做到论证充分、说理清晰,避免证据堆砌说理混乱;要注意庭前的全面预测与临场的灵活应对相结合,避免照本宣科;要注重法言法语与表述生动化相结合,避免缺乏法理情统一;要客观公正理性平和,避免情绪化、无依据发言。
 
  此次讲座特别设置了提问环节。对于“辩护意见有交叉、有矛盾,该如何应对?”“抗诉、上诉等二审案件的法庭辩论和一审开庭有什么区别?”等问题,陈禹橦一一进行了细致解答。
 
  “应勇检察长在国家检察官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首批调训班次授课时指出,切实把‘三个善于’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副厅长(挂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新在点评时说,此次讲座的内容,是落实“三个善于”的集中体现,生动展示了公诉人在法庭辩论中如何做到“于法有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对检察人员高质效办案特别是高质效出庭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条线全体人员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聆听了讲座。(检察日报记者单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