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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二道江区法院集中宣判两起养老诈骗犯罪案件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姜凤)5月30日,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两起养老诈骗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这是全国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通化市首批宣判的养老诈骗犯罪案件。
 
  案件一: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案
 
  经审理查明,2019年5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张某谎称自己具有收购政府发放的养老服务券进行变现并从中赚取差价的能力,骗取多名被害人的信任,通过让被害人进行投资并承诺予以高额利息分红的手段,共计诈骗9名被害人人民币163.4万元,骗取款项均用于个人网络投资、偿还小额贷款和日常花销。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张某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法追缴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
 
  案件二:被告人王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
 
  经审理查明,2017年10月至2018年7月期间,被告人王某某作为北京双科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二道江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在未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组织人员发放宣传单、熟人推荐、口口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北京双科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辽宁世玺堂珠宝玉器销售有限公司的投资政策,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存款共计612万元,已核实造成经济损失430余万元,受害人员45人,非法获利8万元。其中,有16名受害人员为老年人,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案发后,被告人王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主动上缴违法所得6.5万元,并取得部分投资参与人谅解。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被告人王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法追缴违法所得和吸收的公众存款返还集资参与人。
 
  【法官寄语】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朋友们,一定要提高防骗意识,保持必要的警惕性,不要被所谓的高回报营销活动所迷惑从而掉入“陷阱”。投资理财一定要到正规的金融机构选择正规产品,遇到疑似诈骗活动,要妥善保留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