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陈晰)9月24日下午,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召开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研讨会,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冯晶主持会议,曙光、山城、海龙三个派出法庭的法官干警参加。
会上,冯晶专委向与会干警传达了文件精神,并根据文件内容结合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工作实际提出四点要求:
一、 人民法庭的定义是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重要平台,也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工作原则是“三个便于”,三个法庭要深刻领会文件内容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人民法庭未来工作的指引和风向标,并结合各自特色制定严格的执行计划。
二、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下辖三个派出法庭“一庭一品牌”模式已建立,各法庭要坚持持续开展特色工作,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妥善处理涉“三农”领域等纠纷,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积极创建“无讼”乡村社区,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三、 各基层法庭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以案说法、送法下乡等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四、 市委政法委 “一庭两所”共建党建联盟小组实施方案已经下发,三个派出法庭创新开展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把党建引领贯穿人民法庭工作全过程。
未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努力提升业务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增添助力;为基层社会治理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提供更优质、更便利的司法服务。(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