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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梅河口法院组织召开“道交一体化”工作协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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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有所呼 我有所应 民有所盼 我有所为”
  吉林省梅河口法院组织召开“道交一体化”工作协调会
 
  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付妃瑄)为进一步推进梅河口市“道交一体化”工作深入开展,总结试点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优化调解工作流程,2020年6月10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冯晶、民一庭庭长李艳平会同司法局副局长陈树梁、公安局事故科科长王海军亲临“道交一体化”调解中心观摩指导并组织召开“道交一体化”工作协调会议。
 
  首先,李艳平庭长就“道交一体化”工作中各方工作职责进行了具体阐述,包括交警队认定事故责任,上传事故车辆、责任认定信息以及初步调解等一系列过程。值得注意的是在调解过程中,若交警队调解失败,则由司法局派选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线上或线下调解。且调解成功后当事人不能当即理赔的,可线上申请法院确认,保险公司会通过平台进行一键理赔;如未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可自行申请网上立案,经法院立案审批后,由法院及时进行审理和裁判,不仅避免矛盾激化,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同时也形成了公正高效、阳光透明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体系。
 
  随后,针对冯晶专委就“道交一体化”工作所做的安排部署以及陈树梁副局长提出的具体要求,王海军科长表示,会积极参与合作,搞好工作衔接,努力建设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化解的新模式,并对事故科干警的具体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后,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员现场演练了“道交一体化”平台的使用流程,梅河口法院司法辅助室刘莉莉、网管王国强就鉴定工作的线上操作及流程进行了现场指导。
 
  近年来随着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的迅猛增长,使得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日益增多。下一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会继续积极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充分联合司法局、公安局事故科开展工作,实现案件调解阳光化、智能化,提升纠纷解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以实际行动践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