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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抚松法院让“司法便民之花”在基层处处绽放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乔元兀 曹艳艳)“这可是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有史以来一件可喜的大事……”抚松镇司法所所长张林平向前来挂牌的县法院、司法局领导人员高兴地说。连日来,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与县司法局陆续将“法官说法工作室”镀金牌子悬挂到抚松镇、松江河镇、兴隆乡等县域14个乡镇司法所,将”人民调解工作室““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律师调解工作室”3块镀金牌子分别悬挂到基层法庭,此举标志着人民调解事业及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又步入了新的里程碑。
 
  为推动诉源治理,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加强基层社会法治建设,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进一步整合基层人民法院(庭)与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资源,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庭)的社会功能,推进人民调解和“百姓说事点”工作创新发展、提档升级,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吉林样板、抚松特色,从而打通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最后一公里”。今年四月,抚松法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共建“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使该项工作朝着科学化、正规化、制度化发展轨道迈进。
 
  抚松法院在辖区乡镇司法所设立“法官说法工作室”,在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百姓说事点”设立“法官说法工作点”,规定每月固定1天作为“法官说法日”指派法官入室(点)工作。而抚松县司法局在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基层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也按规定指派人民调解员工作日入室工作,与此同时伺机选派优秀“百姓说事点”信息员入室轮流跟班学习,参与调解工作。工作中,对“百姓说事点”收集到的矛盾纠纷,经司法所梳理后,涉及法院工作职责范围的,定期向法院沟通分流,由“法官说法工作室(点)”法官进行调解,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移交法院立案部门处理,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双向交叉运行,从而提升工作质效,增强群众司法满意度。
 
  为把工作做细做实,抚松法院还将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性地组织法院业务部门、基层法庭与当地司法所的“结对子”工作,不断强化法官派入“法官说法工作室(点)”工作任务责任意识,在加强工作衔接、业务指导中真正做到“一点一法官”,实现法官全覆盖。而抚松司法局在加强与抚松法院的工作配合中,也要管理好入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庭)、“人民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队伍,建立名册,确定联系方式,定期协调法院等相关部门对调解队伍人员开展培训,从而提高人民调解员调解和处理疑难复杂矛盾纶的能力和水平。
 
  据了解,抚松法院法官在“法官说法日”入室(点)工作中,针对“百姓说事点”反映的矛盾纠纷、具体法律问题,依约入户解答法律咨询,针对群众普遍法律需要,进乡镇入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解疑释惑,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引导群众懂法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另外还要在今后工作中陆续向“法官说法工作室(点)”配备“智慧法院”系统,依托远程立案、调解、审判等工作台,及时掌握群众诉求,办理诉讼手续,开展远程调解、远程开庭等工作,达到就地审理和调解,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便利诉讼需要。
 
  抚松法院通过以往审判实践,总结研究出台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便民惠民司法新举措,力求推动基层人民法院(庭)与司法行政机关在共建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落实落地,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为县域经济发展、民生福祉提供更为优质、科学、高效的人文司法服务,让司法便民之花真正在基层处处绽放。(吉林抚松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