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杨蕾)“感谢肖法官和执行干警们,及时为我们要回了血汗钱”,申请人李某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近日,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通化某公司与李某等48人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判决该公司应支付给李某等人劳动所得共38万余元。辛苦打工却未拿到工资,无奈之下李某等人向二道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生效后于2019年9月向二道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案件受理后,二道江区法院立即启动紧急预案,派执行干警查封该公司名下土地及厂房。由于该公司停产多年,且厂房及土地已抵押银行,执行难度极大。经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公司所在地调查询问了解到,在执行期间,该公司负责人王某私自将一处厂房租赁给第三人,同时将该公司院内的加气砖对外出售。执行法官立即约谈该公司负责人王某,向其讲明对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再支配的法律后果。王某认识到自己错误,主动向法院缴纳了租金及卖砖款共计4万余元。
执行法官及时将该笔执行款发放给李某等人,发放执行款的过程中,李某等人担心剩余的款项不能及时到位,执行法官逐人耐心解释,下一步二道江区法院执行局将积极推进该公司厂房及土地处置,加大执行力度,优先考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二道江区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审判执行,及时高效处理劳资纠纷,解决农民工的“忧薪”事,切实维护了司法权威,获得了申请执行人的广泛赞誉和认可。(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