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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白河林区基层法院签发首例律师调查令助力民事审判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檀义男)近日,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在审理一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中,为查明案件相关事实,向当事人的代理律师签发了首例律师调查令。此令的签发,是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的又一创新。
 
  那么什么是律师调查令呢?
 
  律师调查令是由法院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了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依当事人的申请,授权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律师,前往有关部门调查涉案当事人银行账号、档案材料等与案件相关信息的一种令状。
 
  现在让我们回到案件来,在该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中,原告代理律师为了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为切实保障民事诉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充分发挥律师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的作用,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民政厅等14个组织机构共同颁布的《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签发了首例《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律师调查令》,要求相关部门协助调取有关证据,并向原告代理律师告知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该代理律师也作出了“将调取收集的证据及时、完整的提交人民法院,不以拍照、复印等方式另行留存及使用,并对所收集的证据进行保密。”的承诺。随后,该代理律师在规定调取证据的期限内,将调取收集的证据提交法院,有效保障了举证时效,缩短了审理期限。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积极适用律师调查令,既能有效发挥当事人及律师的主观能动性,有利于律师及时发现和补充证据,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又能缓解“案多人少”矛盾、节约司法资源,提高案件质效,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