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徐萌)医疗纠纷是一个棘手的社会问题,具有专业性强、信息不对称、矛盾冲突激烈等特点,医疗事件发生后,患者家属和医院容易形成难以调和的矛盾,还可能演化为恶性事件。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医疗纠纷案件,发挥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作用,案件委派至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后,由法院对接进行司法确认。
案情:一年前,某患者因慢性胆囊炎急性发作等入某医院救治,在全麻下进行腹腔镜胆囊切除手术,术后胆囊管结扎夹脱落,转入吉大一院住院治疗仍无好转,患者进入昏迷状态,家属将患者拉回某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起初,医院和患者家属矛盾突出,患方认为患者死亡的后果系医方造成,要求给予经济赔偿。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医方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调。医调委受理后,本着“公平、公正、自愿、合法”的原则,协调双方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该纷争,双方同意对死者进行病理和损害责任鉴定,并委托某司法鉴定所进行尸检及损害责任鉴定。经过多轮磋商后,医患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医方一次性赔偿患方398,131.78元。
双方签署调解协议后,向柳河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柳河法院首次对接医调委诉前调解,仅用2个小时就完成了关于此次医患纠纷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双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完毕所负义务。一场原本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的纠纷,就这样在第一时间得到化解。
“医患纠纷”因涉及较强的专业性,处理过程中如有不当极易激化矛盾,甚至演变为“医闹”等恶性事件,这次医调委+法院联动调解,缓解了医患双方紧张的关系,为医患纠纷这一“顽症”开出了良方。患方当事人表示:“这个事我咨询了律师,律师说医疗纠纷至少要耗时一两年才能解决,律师费更贵,还要诉讼费。没想到现在这么快还免费就拿到了赔偿。”
医调委诉前调解+法院司法确认实现了医患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有效断绝后续矛盾的激化。在矛盾最初形成、最易化解的时候,启用最大合力来将其化解,然后通过司法确认赋予其强制力约束各方当事人,实现纠纷解决方式的无缝衔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