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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边林区中院对珲春“加强管理年”活动进行督导检查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刘雁秋)为贯彻落实全省法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三个规定”、“以案三释”及“加强管理年”活动的深入开展,2020年5月25日,延边林区中级法院纪检监察室主任李淑革一行来到珲春林区基层法院,针对本院“三个规定”、“以案三释”贯彻执行情况和“加强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组认真细致地查阅了珲春林区基层法院“三个规定”实施方案、调研报告、自查报告和“以案三释”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材料及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方案、开展情况和活动台账等,对珲春林区基层法院“三个规定”、“以案三释”和“加强管理年”等活动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存在的不足作出了具体指导。
 
  李淑革主任强调,在开展各项活动中要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和主体责任。着力加强学习,强化思想认识,重点学习纪律作风规章制度,筑牢思想理论根基,努力提高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以反面典型开展“三释”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法院队伍管理,增强干警司法廉洁的自觉性、重要性、必要性。着力制度建设,强化统筹推进。把开展警示教育与 “三个规定”贯彻落实专项整治活动结合起来,查找制度运行中的不足,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加强司法权、行政权运行风险防控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切实严格执行制度,不断扎紧制度“笼子”,确保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国荣代表党组表示一定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认认真真把贯彻“三个规定”、开展“以案三释”和“加强管理年”等活动有机结合,真抓抓实,抓出实效。(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